公告显现,为筹措财政资金,支撑国民经济与社会工作开展,财政部决议发行2014年第三期储蓄国债(电子式)(国债简称:14储蓄03,国债代码:141703)和2014年第四期储蓄国债(电子式)(国债简称:14储蓄04,国债代码:141704)。
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、固定期限种类,最大发行总额为400亿元。第三期期限为3年,票面年利率为5.00%,最大发行额为240亿元;第四期期限为5年,票面年利率为5.41%,最大发行额为160亿元。
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4年6月10日至6月19日,2014年6月10日起息,按年付息,每年6月10日付出利息。第三期和第四期别离于2017年6月10日和2019年6月10日归还本金并付出最终一次利息。
投资者提早兑取两期国债时,2012-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依照从上一付息日(含)至提早兑取日(不含)的实践天数和以下履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,即:从2014年6月10日开端核算,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早兑取不计付利息,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,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;持有第四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。